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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县委主要领导,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县里落地落实是其首要政治任务,但汤跃武对肩负的政治责任置之不顾,对党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在明知养老公寓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仍试图捂“盖子”,最终导致群众经济损失越来越大。
对于一些重大事项,汤跃武常不按程序流程、不经集体决策,就擅自做决定。担任南县县长期间,在部门负责同志明确反对的情况下,汤跃武未经集体研究,未按相关程序审核把关,直接在借款报告上签批“同意借款”,违规批准县财政局借款3500万元给一家民营企业,最终造成上千万元国有资产损失。
自恃“位高权重”,汤跃武把自己当成不受纪法约束和监督的“特殊”党员领导干部,不讲纪律、不守规矩,在担任南县县长和桃江县委书记期间,蛮横霸道、用权任性,决策“一言堂”、审批“一支笔”、用人“一句话”,“一把手”俨然成了“一霸手”。
“对不起桃江的群众,自己做的这些错误决策,导致老百姓养老金被骗,我作为县里的主要领导,要负主要责任。”回顾自己违纪违法犯罪行为,汤跃武后悔不已。
《条例》将政府干预经济的主要政策措施都纳入了审查范围,明确将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起草的法律草案、地方性法规草案等纳入审查框架,确保政策制定和法律法规的出台都能够在公开、透明、公正的基础上进行,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控制行政性垄断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体现了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条例》推动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具体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加大力度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打破“区域小市场、小循环”,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全链条、全周期形成竞争合力,共同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我慢慢习惯享受他的这种服务,不讲原则地享受他这种服务,自然也就得为他插手工程背书、站台、打招呼。”在汤跃武的帮助下,该不法商人在南县、桃江承揽工程项目总值近2个亿。
概而言之,《条例》显著提升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执行力度,为实现党的二十大所提出的“破除地方保护及行政性垄断”等要求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开展仍面临挑战,为更好实现政府的中立性、政策的合理性、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应当从细化审查标准、优化审查流程、加强审查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的制度建设。同时,《条例》的最终目标在于实施,在配套机制建设的基础上,更应当加强政策措施的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通过监督抽查、约谈提醒等方式,确保《条例》在各地各部门得到切实的贯彻和落实。这将为推动经济的创新和转型,构建高标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全国统一大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