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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6月2日,江苏苏州也明确提及,要坚持“以需定购”,组织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江苏常州也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表示,不再新建安置房、一律不再新增安置房用地供应、直接购买或房票方式购买商品房用于安置房等。
《条例》将政府干预经济的主要政策措施都纳入了审查范围,明确将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起草的法律草案、地方性法规草案等纳入审查框架,确保政策制定和法律法规的出台都能够在公开、透明、公正的基础上进行,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控制行政性垄断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体现了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条例》推动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具体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加大力度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打破“区域小市场、小循环”,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全链条、全周期形成竞争合力,共同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6月13日时,山西省大同市在《关于加快化解非住宅商品房库存方案》中也明确,对已竣工未售出的非住宅商品房项目,政府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社区公共服务机构、自律性组织、国有平台公司,可通过收购、长租等方式用作高层次人才公寓、“创客空间”或其他公共服务设施。
很快又有一线城市加入该行列。5月30日,广州市增城区政府官网挂出“关于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新塘段)征集符合条件商品性安置房源报名的公告”,表示要购买市场化商品房作为该项目的安置房源,向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住宅房源(房企);同时,房源交易单价原则上为“土地成本+建安成本”。
6月17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以下简称为“《公告》”)称,为统筹消化存量房地产和优化增量住房,将面向各大房地产开发企业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6月17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官微“三湘风纪”,以《政治糊涂埋隐患 任性用权食苦果》为题,对益阳市桃江县委原书记汤跃武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剖析。
概而言之,《条例》显著提升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执行力度,为实现党的二十大所提出的“破除地方保护及行政性垄断”等要求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开展仍面临挑战,为更好实现政府的中立性、政策的合理性、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应当从细化审查标准、优化审查流程、加强审查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的制度建设。同时,《条例》的最终目标在于实施,在配套机制建设的基础上,更应当加强政策措施的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通过监督抽查、约谈提醒等方式,确保《条例》在各地各部门得到切实的贯彻和落实。这将为推动经济的创新和转型,构建高标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全国统一大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